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三篇

来源:山东 发布时间:2024-02-0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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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工作时间与集体活动,不能到岗出勤或离岗缺勤,均须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并且本人应亲自履行请假、销假、登记手续。

  2、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坚决杜绝“霸王假”。确因突发事件,未能事先办理手续的,方可电话请假,但随后须尽快补办;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手续的,方可托人代办。

  3、请假期满后按时上班或提前返校当日,须立即办理销假手续;实际假期以销假时间为准。

  4、零星假(迟到、中离、早退),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签到签离制”;整日假,实行书面请销假,执行“登记审批制”。其中,分散下校、连日公出,实行报告单把关,执行“行程反馈制”;统一下校、集体活动(如会议、劳动、迎检、公益等),实行口头请销假,执行“点名公开制”。5、事假、补休假、福利假、奖励假,以不影响工作正常运行为先(前提),以不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本(兼顾);二者发生冲突时,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即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其中,统一下校、集体活动,不得准假。

  6、离岗外出期间,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学校急召回校,不得延误。重要说明:在学校制度中,⑴有关规定要求与处理办法等,均含“特殊情况除外”之意,而“特殊情况”均指本人或其直属遭遇不可抗力(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因素,如天灾人祸、突发疾病、意外伤亡等,要有实据为证。⑵借入人员,有关处罚措施在其身上不能执行到位的,报请教育局,退回原单位。

  二、操作程序

  1、向校办提交证明或凭证,提出申请,填写《请销假审批表》。2、经校办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权限,由有关领导审批。

  3、将手头未尽工作处理完毕,妥善安排好或交清后续工作,教研员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其他人员由主管校长审批。

  4、将《请销假审批表》交校办备案存档。

  5、假期结束返校后,到校办销假,填写《请销假审批表》,校办主任签字,到主管部室主任处报到。

  三、审批权限

  1、零星假、分散下校,由主管部室主任审批。整日假,由当日值班人员审批;其中,公出、或一次事假超过5天,报请校长审批;一次事假超过10天,校长办公会审批;一次事假超过30天,报请教育局审批。统一下校,由领队人审批;集体活动,由召集人审批。

  2、准假领导应做好因请假人离岗带来的相关工作的协调、交接与安排;口头请假的,须及时告知校办。

  3、批假领导须准确把握允假规定,合理使用允假权限,不随意准假,不越俎代庖。

  四、类别界定

  ㈠公假

  1、公务假

  ⑴涵义:因公事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凭证:上级的请柬或通知,学校的委派或批假领导。

  2、工伤假

  ⑴涵义:因公伤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凭证:学校查实,医院证明,社保行政部门认定。

  ⑶时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市劳鉴委确认,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期满后仍需治疗的,须持有医院证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影响劳动能力的,原则上经市劳鉴委确认,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定1-4级,办理公伤退休;其它,安排适当工作,给予适当照顾(缩时减量)】。

  3、补休假

  ⑴涵义:经学校安排或批准,因加班加点而产生的假期。

  ⑵时限:①延长时间,按1.5倍计;②公休假日,按2倍计;但依照上级安排、属于本职工作,则按实际天数计;③法定假日,按3倍计。

  ⑶规定:视为公务假;计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4、福利假

  ⑴凭证:主动提供有效证明。

  ⑵时限:

  ①尽孝假:父母生日,每年1天。

  ②护理假:★父母住院,住院天数/夫妻兄弟姊妹总数;★配偶或子女住院,住院天数/2;★父母、配偶或子女疗养期间,若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酌情给假。③体检假:★健康体检,每年1天。★婚前体检,1天。★产前检查,按需给假。

  ④看护假:领有独生子女证,孩子读小学时,每学期10天。⑤子女结婚:5天。⑥女性生理假:每月1天。⑦退休前一年,给予适当照顾。

  ⑧讲学进修、评职晋级、报名办证、扶贫献血、子女家长会等,酌情给假。

  5、奖励假

  ⑴涵义:因绩效突出、获得荣誉、特殊贡献等,由单位规定或校长特许的假期。

  ⑵规定:视为公务假;计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

  ㈡私假

  1、事假

  ⑴涵义:因私事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⑵时限:原则上一次最多15天。

  ⑶规定:优先用补休假或奖励假抵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此部分方计为事假。

  2、病假

  ⑴涵义:因伤病离岗而报批并获准的假期。

  ⑵凭证:①门诊病假: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历、检验单、处方、诊断书、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假条等。②住院病假:区级以上医院的入院证明、出院记录、收费票据、费用清单。

  ⑶时限:①医疗期,按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定执行。②影响劳动能力(医疗期内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不能返岗复工)的,原则上经医院证明、市劳鉴委确认,定为1-4级,应办理病退(退休、退职);其它,从事原工作或安排适当工作。③患有难以治疗的重病绝症(如癌症、精神病),病休不限期。④传染病及其它重大疾病,症愈返工,须持医院的康复证明。

  ㈢法定假

  1、婚假

  ⑴凭证:结婚证。

  ⑵时限:3天+晚婚7天(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初婚)+配偶在外地工作的路程假。

  2、丧假

  ⑴凭证:直系亲属死亡证明。

  ⑵时限:3天+需到外地料理丧事的路程假。

  3、产假

  ⑴凭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医院证明。

  ⑵时限:98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n-1)×15天+【晚育(女满24周岁,初育)30天+独生子女证30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4、陪产假:男方,晚育7天+独生子女证8天。

  5、计生假:⑴宫内节育器,放置3天,取出2天;⑵人工流产14天,妊娠引产30天。

  6、哺乳假:⑴婴儿未满1周岁,每天1小时(两次或合用)+多胞胎(n-1)×1小时+路程假;⑵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产假期满,若有困难,且工作允许,给180天假。

【篇二】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一、病假

  (一)请假手续

  1、请假

  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本人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2、续假

  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本人每月到单位(本人确实不能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本人核实病情)办理续假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

  病休期满恢复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本来就没好,恢复工作一年内又续假的,其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3、医务鉴定

  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门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本人拒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符合病退条件的,办理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能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的,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解聘。

  (二)病假待遇

  1、基本工资

  ①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

  ②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

  ③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发病假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留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

  3、补助

  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十天以上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两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

  4、其他

  一年内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六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计算连续工龄,不晋级晋职。

  二、事假

  (一)请假手续

  1、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原则上不再安排事假。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各单位在从严控制的前提下可给予适当,并严格规范请假手续。

  2、请事假须事由充分,本人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研究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

  (二)事假待遇

  1、基本工资

  一年内事假累计不满十天的,根据各单位规定执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2天,下同);三十天以上的,停发本人基本工资。

  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不予扣发。

  2、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

  ①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工作性补贴。以生活性补贴,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

  ②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基础性绩效工资,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

  3、补助

  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全年区补助的50%;三十天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助。

  4、其他

  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三十天以上的,不参加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晋级晋职。

  三、其他休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履行休假手续后休假。国家法定节日假、公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旷工

  (一)下列情况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

  而擅自不上班的;在请假中伪造病历、提供假证明、假材料等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继续休假的逾期部分;未办理销假手续的逾期部分。

  (二)出现旷工行为的,停发工资、补贴补助和福利待遇,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晋级晋职,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事业单位人员旷工连续十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二十天以上的,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予以解聘;机关行政人员旷工连续十五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三十天以上的,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予以辞退》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不得贻误所承担的工作。

  (二)请假原则上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及时办理续假手续。

  (三)请假三十天以上的,须经单位研究同意并加盖公章、主要领导签字后,到主管部门备案。

  (四)休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请病假者销假时,住院治疗的还须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治疗交费结算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单位审验存档。

【篇三】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请假制度

欧阳文创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制度(暂行)时间:2021.03. 12 创作:欧阳文一、病假(一)请假手续1、 请假请病假七天以上的,须自己持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断证 明、医疗专家出具的病休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假。2、 续假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须自己每月到单位(自己确实不 克不及回单位的,单位须派人面见自己核实病情)规画续假 手续后方可继续休假。病休期满恢停工作后,不是因为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 患其他疾病,而是原串疾病原本就没好,恢停工作一年内又 续假的,其恢停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3、 医务鉴定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单位须对请假者进行医务鉴定。经县级以上医务鉴定部分鉴定能坚持正常工作,但自己拒不 上班的,按旷工论处。经鉴定合适病退条件的,规画病退手续。经鉴定因病不克不及正常工作,但又未完全丧失工作能 力的,可准其继续休假;每满六个月再进行鉴定,合适条件 的准予继续休假。超出国家规定医疗期仍不克不及上班的, 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解雇或解聘。(二)病假待遇1、 基本工资① 工作人员病假不满两个月的,发给基本工资。② 工作人员病假两个月以上的,从第三个月起依照下列 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自己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 限十年以上的,基本工资照发。③ 工作人员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从第七个月起依照下列 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自己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 限十年以上的,发给自己基本工资的80%。试用期人员请病假的,以其试用期工资为基数计病发假 工资;其试用期相应延长。2、 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 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 保存其生活性补贴。对工作性补贴,病假不满三十天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② 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保 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病假不满三十天 的,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发放;三十天以上的,不再发放。3、 补贴一年内病假累计不满三十天的,根据单位规定执行;三 十天以上不满两个月的,享受全年区补贴的50%;两个月以上 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贴。4、 其他一年内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年度考核不 得定为优秀等次;六个月以上的,不介入昔时年度考核,不 确定考核等次,不计算连续工龄,不晋级晋职。二、事假 (一) 请假手续1、 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国家各类法定休假,原则上不再安插事假。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事假的,各单位在从严控制 的前提下可给予适当,并严格规范请假手续。2、 请事假须事由充分,自己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研究批准、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休 假。(二) 事假待遇1、基本工资一年内事假累计不满十天的,根据各单位规定执行;十 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每天扣发自己日基本工资50% (日基本 工资二月基本工资/22天,下同);三十天以上的,停发自己 基本工资。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不予扣发。2、 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① 执行统一津补贴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 不享受工作性补贴。以生活性补贴,事假不满十天的,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② 执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事假期间,不 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基础性绩效工资,事假不满十天的, 享受100%;十天以上不满二十天的,享受60%;二十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40%;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3、 补贴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享受全年区 补贴的50%;三十天以上的,不享受全年的区补贴。4、 其他一年内事假累计十五天以上不满三十天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三十天以上的,不介入昔时年度考核,不 确定考核等次,不晋级晋职。三、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 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昔时的年休假:(一)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的;(二)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依照规定不扣工资 的;(三)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 月以上的;(四)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 个月以上的;(五)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 上的。根据单位工作的具体情况,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 中安插,并考虑职工自己意愿,统筹安插职工年休假。也可 以分段安插,一般不跨年度安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 有需要跨年度安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插。四、其他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根据有关规定,依照审批权限和审 批法度,履行休假手续后休假。国家法定节日假、公休假按 国家规定执行。陕西新计生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依律例画结婚挂号的 夫妻在结婚挂号前介入婚前医学检查的,在国家规订婚假的 基础上增加假期十天,共计:10天。产假由原来的98天延长60天,孕前检查10天,共计168 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 理假二十天。女职工生育孩子满一周岁前,所在单位应当严 格依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呵护特别规定》包管哺乳时间并 提供哺乳条件。所在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包管哺乳时间并 提供哺乳条件的,经单位与自己协商,可以给予三个月到六 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比较生育津贴标准发给津贴,不 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看待,享受相应 的工资、福利待遇。再婚夫妻同样享受本《条例》规定的婚 假待遇。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产假含 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但不含其工作所在行业或者系统内 部规定的假期。员工配偶、怙恃(养怙恃)、子女、直系兄弟姐妹死亡,市 内可请丧假3天;本省外地可请丧假5天;外省可请丧假7天; 祖怙恃、外祖怙恃、岳怙恃、公婆死亡,市内可请丧假2天; 本省外地可请丧假4天;外省可请丧假6天。五、旷工(一)下列情况视为旷工:未规画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 而擅自不上班的;在请假屮伪造病历、提供假证明、假资料等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请假期满未规画续假手续而继续休假的逾期部分;未规画销假手续的逾期部分。(二)呈现旷工行为的,停发工资、补贴补贴和福利待 遇,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不晋级晋职,依据有关规定给 予相应的处罚。事业单位人员旷工连续十天以上或一年内累 计二十天以上的,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为员聘 用制度的意见》予以解聘;机关行政人员旷工连续十五天以 上或一年内累计三十天以上的,根据《公务员解雇规定(试 行)予以解雇》六、严格请销假制度(一) 工作人员休假、请假,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不 得贻误所承担的工作。(二) 请假原则上由自己规画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 休假。请假期满后需续假的,须及时规画续假手续。(三) 请假三十天以上的,须经单位研究同意并加盖公 章、主要领导签字后,到主管部分备案。(四) 休假期满,须及时规画销假手续。请病假者销假时,住院治疗的还须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 (加盖医院公章)、治疗交费结算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单 位审验存档。(五)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考勤挂号备案制度,每月初将 上月考勤统计好,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存档,将其作为评先 树优、年度考核、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六) 各单位要依照批准权限,严格把关审批,认真落 实请销假制度,不合适条件的,一律不得准假。(七) 不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七、附则此前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附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时间:日年 月姓名 请假类型请假 事由时间 共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科(部)室意见年 月 日分担领导 意见年 月 日主要领导 意见年 月 日备注事由:应注明请假原因。类型:应注明谙什么假(公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等)。时间:2021.03. 12创作:欧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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