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高考加分政策条件及项目

来源:政策 发布时间:2018-10-0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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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黑龙江高考加分政策:2012年黑龙江高考加分政策作出调整,部分少数民族考生在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

  2012年黑龙江高考部分加分项目:

  (1)烈士子女降低20分投档。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降低10分投档;

  (3)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对侨眷考生,如所报省属院校的投档分数达到所在批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5)在我省工作的省级(含)以上优秀专家的子女,在所报省内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6)在我省工作并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子女,总分达到所报省内院校调档分数线,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对俄语语种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8)报考空军飞行学院未被录取的空军培训基地考生报考省属院校,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并优先录取。

  (9)对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柯尔克孜、锡伯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10分投档;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降幅最高的一项分值。

  2012年开始适用的新政策中部分少数民族考生在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

  2012年起适用新的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其他照顾政策不变。新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中新增了俄罗斯族考生或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也作出调整,具体内容为:黑龙江省属高等院校招生时,对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或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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