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

来源:保送生 发布时间:2018-11-0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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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理工大学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坐落在南方名城广州,占地面积294多万平方米。学校共设有27个学院,1个独立学院(广州学院);2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8个博士点,196个硕士点,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4个一级学科广东省重点学科,有工程博士(2个领域)和工程硕士(25个领域)、建筑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E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风景园林硕士、法律硕士等1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有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1个本科专业。

  一、招生对象与专业

  申报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

  2、获得教育部公布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学校)的应届外语类保送资格;

  3、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招收专业:商务英语、日语。

  二、申请程序

  1、报名:申请人需在我校招生办网外语类保送生报名系统(http://121.8.154.219:9492/ispark-scut-web/)注册、填写,且需在2016年1月5日18:00之前提交并打印《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并交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与确认盖章。

  2、确定初选名单:我校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申请人可在2016年1月6日后于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3、递交材料:相关材料须于2016年1月9日报到时现场上交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申请人需以A4纸按顺序装订:

  (1)《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外语类保送生申请表》;

  (2)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3)申请人获得保送资格的证明及相关材料(加盖中学公章);

  (4)申请人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信等)。

  4、费用:我校不收取任何有关保送生招收的考试费用

  5、考核形式与安排

  (1)考核形式:英语笔试+英语专业面试

  (2)报到时间、地点等:2016年1月9日下午14:30-17:30,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1号楼1216室;需携带的材料有:上述报名需递交的四项材料、学生证、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考生凭以上材料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1月10日上午9:00-10:30,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34号楼34401-34402室。

  (4)面试时间、地点:2016年1月10日下午15:00-17:10,广州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31号楼5-6楼。

  (5)面试程序:考生现场排号后随机分配考场。

  注:笔试内容由第三方命制,且由我校纪监办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评委也由我校纪监办从评委库(我校相关专业老师+外聘专家)随机抽取。

  三、保送生录取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来自外国语中学的保送生只能选择我校语言类专业且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若因申请人保送资格等原因无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或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划定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最低分数线,并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及专业,当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排序。

  确定拟录名单后我校将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网上公示并通知所在中学公布,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公示,无异议后与考生签署协议,并与有关省(区、市)考试组织机构备案办理其他手续。协议一经签订,原则上不予更改。

  四、保送生监督机制

  1、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推荐中学应高度重视考生的申请材料的审核,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照相关程序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告,同时暂停该中学的推荐资格两年。已确认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我校推荐人选及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信访电话:020-87110126020-87110195

  五、若教育部关于2016年保送生的招生政策调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对该简章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疑问者应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有关华南理工大学保送生招生政策等相关问题,请咨询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5:00-17:00。

  电话:020-87110737传真:020-87111502

  网址: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

  email:j2zb@scut.edu.cn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华南理工大学一号楼1216室

  邮编:5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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