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见问答

来源:上海 发布时间:2018-08-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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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上海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意见问答

1.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方式在本次改革后将发生怎样的变化?

此次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将会发生两个方面的主要变化:

第一个变化是“五种变三种”,即:调整原有五种(自荐生、推荐生、零志愿、本区名额分配、1-15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实行“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统一招生录取(类似于1-15志愿)”三种招生办法。

自主招生学校包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按照学校自主招生面试预录取、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达到分数线为依据进行招录。

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适用于全体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由招生机构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和政策加分按1:2比例投档,招生学校结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组织综合考查(满分50分),最终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校综合考查成绩和政策加分总分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录取办法不变,依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和政策加分投档录取。


三种招生办法适用的高中学校类型和招生录取依据见下表:

高中学校类型和招生录取依据

第二个变化是“调整名额分配”,即:在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批次,50%至65%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实行名额分配,其中的70%由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每所初中学校,并逐步扩大该比例;其中的30%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分配到区,区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初中学校学生都有机会参与分配。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三种招生办法的招生计划比例和名额分配方式见下表:

招生计划比例和名额分配方式

2.为什么要推行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办法?

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办法是本市探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为依据,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新办法。这种招生办法仅在本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行,在招生计划安排的时候采用名额分配的方式,而在招生录取时采用综合评价录取的方式。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提出的“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50%至65%的招生计划采用名额分配的方式下达,由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分配到有关区和初中学校,并明确这种招生计划其中的70%将分配给不选择生源的每所初中学校,并逐步扩大这一比例,以此促进本市初中学校均衡发展。

采用综合评价录取的方式,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破除唯分数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提出的“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等要求。高中学校采用这种招生办法招生时,不仅仅只是看考生的计分科目总成绩,而是要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进行综合考查后,按照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政策加分和学校综合考查成绩的总分进行录取。

其中,综合考查由高中学校自行组织,但不能对学生进行学科类纸笔考试,而是由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考察学生的认知、创新、合作等能力和其他综合素养,考查的内容不超出初中课程标准的规定。这种综合评价录取的办法有利于《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提出的“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要求的落实,引导初中学校进一步丰富学生的学习经历,关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

为了保障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程序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各有关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方案及计划,须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向社会公布,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以及最终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公示制度。

3.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办法是如何操作的?

采用综合评价录取时,先由招生机构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满分750分)和政策加分按1:2比例投档,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结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进行综合考查(满分50分)。将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政策加分和综合考查成绩求和得到总分。名额分配到校的计划,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名额分配到区的计划,以该区为单位依据总分排序录取。

以名额分配到校的计划为例,A高中有3个招生计划分配到B初中,按1:2投档的原则,B初中填报过A高中志愿且排名前六的考生均被投档,参加A高中自行组织的综合考查。假设小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710分(无政策加分),在B初中排名第五,即入围A高中的综合考查。如果小明在综合考查环节得分45分,那么他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总分即710+45=755分。假设755分在B初中的6名学生中排名第三,那么小明就被A高中录取了,而总分排名第四到第六的考生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4.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中职校招生办法有什么变化?

中职校招生将分为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录取两种招生办法。

中职校自主招生包括中本教育贯通培养(简称“中本贯通”)、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简称“中高职贯通”),以及航空服务类、艺术类和自荐生招生。市教委将继续推进中本贯通和中高职贯通试点,并逐步扩大这两类贯通培养专业范围和招生规模。报考中本贯通的考生成绩需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录取,报考中高职贯通的考生成绩需达到全市统一控制分数线方可被录取。

继续探索中职校航空服务类、艺术类专业和自荐生招生,鼓励初中毕业生自主选择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如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需在取得资格后方可在网上填报志愿。

中职校统一招生录取的办法不变,即根据考生志愿、计分科目总成绩和政策加分投档录取。今后将逐步探索中职校统一招生录取实行招生计划不分区、全市投档录取的办法,以进一步满足学生需求,扩大学生对中职校的选择空间,引导各中职校准确定位,坚持特色发展,全面提升中职校内涵发展水平。

5.如何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监督检查,是上海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和公示。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健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等信息公开制度。高中自主招生预录取结果实行市和学校公示制度;严格规范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综合考查成绩和录取结果均需实行公示制度。

二是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严查严处诚信失范行为。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并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保证公平公正。

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

进一步健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多元招生录取机制。整合和完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分为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三种招生办法,为学生提供多次选择机会。从2018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起实施。

1.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

(1)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办法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可用于自主招收全市范围内有个性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初中毕业生。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总数不超过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6%。招生学校需事先公布自主招生方案、招生计划,采取综合选拔的方式,根据报名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对学生综合能力、个性特长等进行自主选拔后择优预录取。预录取考生需公示,其成绩达到高中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作为高中自主招生的特殊对象,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单列。招生学校招生项目需公示,预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名单需公示,预录取考生成绩达到体育、艺术特长生规定的成绩要求方可被正式录取。

(2)完善中职校贯通培养和自主招生办法

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简称“中本贯通”)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简称“中高职贯通”)试点,逐步扩大中本贯通和中高职贯通培养专业范围和招生规模。继续探索中职校自主招生办法,自主招生包括航空服务类、艺术类和自荐生,鼓励初中毕业生自主选择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专业。报考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和自主招生的考生,如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需在取得资格后方可在网上填报志愿。报考中本贯通的考生成绩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可被录取,报考中高职贯通的考生成绩需达到全市统一控制分数线方可被录取。

2.推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办法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行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招生办法。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65%的招生计划由市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分配到有关区和初中学校,其中的70%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每所初中学校,并逐步扩大该比例。由招生机构根据考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总成绩和政策加分按1:2的比例投档。高中学校结合投档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进行综合考查,综合考查满分50分,按考生计分科目总成绩、政策加分和综合考查成绩总分进行录取。高中学校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方案及计划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向社会公布,投档考生综合考查成绩以及录取考生名单均需公示。

3.完善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办法

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根据考生志愿、计分科目总成绩和政策加分投档录取的办法。逐步探索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实行招生计划不分区、全市投档录取的办法,进一步满足学生需求,促进学校内涵和特色发展。

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政策加分

根据教育部规范加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加分政策,严格执行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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